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各位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7月5日,同时将纸质版中检材料于2016年7月6日下午15:00之前交至科研处(联系人:许建红;联系电话:67703220)。请各中检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时间填写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2.本通知所有附件均可从从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或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