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102730505001-2016-0014发布时间:2016-06-30浏览次数:103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各位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675,同时将纸质版中检材料于201676日下午1500之前交至科研处(联系人:许建红;联系电话:67703220)。请各中检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时间填写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2.本通知所有附件均可从从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或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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