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102731703000-2016-0021发布时间:2016-07-01浏览次数:124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由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作家协会、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起的上海市民诗歌节,今年举办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邀请中国诗歌网联合主办,现向我校诗歌爱好者征集原创诗歌、原创诗歌朗诵作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寻找诗意 美丽人生

二、征稿时间:20166月—95

三、征稿对象:我校教职工

三、作品要求:

1、原创诗歌作品征集

①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积极创作诗歌作品,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抒写“中国梦.申城美” “中国梦.校园美” “中国梦.劳动美”,讴歌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城市的变化以及我们工作、生活中的真善美和人生感悟;

②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③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④诗歌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2、诗歌朗诵作品征集

① 分为音频组、视频组,个人或集体朗诵中外诗歌(散文诗)作品,需配乐,作品时间不超过7分钟;

② 音频格式为mp3(比特率不低于256),视频格式为mp4wmv,视频需是原创拍摄、制作;

③ 朗诵的诗歌作品积极向上,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诗歌节奏;能正确表达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艺术表现力;视频作品要富有艺术美,能充分展示诗歌的意境和朗诵者的风采。

四、奖项设置

1、原创诗歌:

评委会将从来稿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及创作奖金。

2、朗诵作品:

评委会将从所有朗诵作品来稿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及创作奖金。

五、征稿截止时间:201695日。

六、投稿方式:将诗歌、音频、视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投稿请注明“上海市民诗歌节”字样,并写清朗诵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手机号码,并附上朗诵诗歌作品的电子文件。

七、评奖办法及后续工作

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作家和评论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东方教育时报、中国诗歌网及各自的微信平台公布。另外,本次征稿的所有获奖作品,将会以专题形式在中国诗歌网微信平台同步推出展示。

联系人:汲明悦联系电话:67703091

邮箱:gonghui301@163.com

工会

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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