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下简称中央16号文件)颁发至今已11年多,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为了总结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工作经验和科研成果,促进工作交流,从而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为更高起点的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作准备,上海市拟将开展“上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征集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上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时限要求
本次评选的优秀成果包括两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项目
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项目的材料主要聚焦在中央16号文件颁发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系列讲话以来,学校围绕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或工作中)所秉持的理念、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绩。(项目时间在2006年9月-2016年8月间)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
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主要是指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论文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总体时限为2006年9月至2016年8月。著作类成果以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论文类及公开出版的调查报告类以首次公开发表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的调查报告的时限确定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数额
本次征集活动将设立“上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项目奖” 30项,获奖项目将汇编成集。各校推荐项目总数在3项以内。
上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将设一、二、三等奖,入选成果也将汇编成集。各校推荐(含著作、论文及调查报告类)成果的总数在10个以内。
三、申报材料的形式及内容
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项目申报材料均以集体名义申报。材料撰写应条理清晰、简明生动,突出创新点、影响面等,集中展示本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举措或某项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切忌写成一般工作总结。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落款是学校(可含具体部门)。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1)成果名称(主标题体现特色、亮点,副标题为工作内容,如:“慈善爱心屋——某某高校帮困育人工作探索”);(2)工作背景(针对要解决的问题);(3)设计思路(体现特点);(4)工作内容;(5)主要工作成效或经验等内容。若有领导批示、专报、新闻媒体报道或入选重大会议交流材料等有关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应同时附上。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材料均以个人名义申报。合作作品以第一署名人名义申报。由课题项目组等名义联合撰写的集体作品以课题项目负责人的名义申报。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文章的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申报(丛书、教材和译作等不参与此次征集评奖活动)。
申报者须填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其中:
(1)著作类成果:每份《申报表》后均应附著作样书一本,且须在著作封面右上角加贴醒目标签,标明申报人、申报单位等信息。
(2)论文类成果:每份《申报表》后均应附论文材料一份,包含论文原文及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等信息。
(3)调查报告类成果:每份《申报表》后均应附调查报告材料一份,若有其它佐证材料需同时附上。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成果的相关部门,将相关材料(含支撑材料)报党委宣传部。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的个人,将《申报表》连同相关支撑材料交党委宣传部。
2.所有申报材料(无法提供电子版的支撑材料除外)先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至316563020@qq.com。如经学校初评推荐参加上海市评选的,申报人再用A4纸打印相关材料(含支撑材料),一式7份,左侧装订。
3.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其中,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项目的初审主要是:(1)申报材料涉及的内容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2)申报材料中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和规范等。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的初审主要是:(1)申报人成果及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的要求;(2)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现象。
4.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日为2016年10月28日,同时,请各部门将《一览表》和《申报表》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陈文樑、姚福生
联系电话:67703016、67703829
本通知及附件《申报表》(电子版)可在上海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网的“动态新闻”栏目中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