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学校安全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立足建设和谐校园、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全体师生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进一步明确分管责任,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各责任区域内的安全工作。
三、根据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按照教委及公安机关相关要求,春节期间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各学院、社区办在放假前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假期期间个人贵重物品的保管、往返学校旅途的安全及反恐、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对留宿的学生(包括留学生)要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假期留宿学生的管理,留校学生组织跨省市旅游或跨校区集体性文体活动,须向辅导员报备。
五、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前,相关部门要对学生宿舍、留学生公寓、国际交流中心、教职工宿舍、湖滨楼、食堂、图书馆、教师活动中心、学生社团活动场所、体育设施、各类机房、配电房、建筑工地等各类重点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引发安全事故。
六、各部门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放假人员离校前,各部门负责人务必敦促所辖人员检查所属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锁闭,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切断,并提醒所属人员不要把现金和贵重物品留置办公室;严禁将办公室转借他人使用。
七、做好学校校车安全检查,加强教育培训,增强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安全意识,确保通行安全。各部门应提醒假期间驾车返乡和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注意旅途交通安全。
八、后勤综合管理处、古北办、社区办要敦促物业管理部门在学校放假期间将不使用部位的门窗要关好、锁好;并对所有电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盗窃事件的发生。
九、各学院对假期留宿学生的人数和动态,要做到心中明,底数清,并指派专人负责进行管理;节假日期间如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或组织校内大型活动必须提前制订安全预案,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保卫处备案,严防在活动中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
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寒假期间校内留宿、校园施工、校内培训人员的管理。寒假期间如有施工及组织各类辅导培训班,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安全工作,并提前到保卫处备案,留宿学生名单、校内施工人员名单、留学生留宿名单、校内培训名单等应在1月20日前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十一、加强校园安全秩序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1、严格门卫管理和24小时校园值班巡逻,确保校内技防、消防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继续做好“三门”管理和“两个实有”管控,防止盗窃、诈骗、传销、斗殴等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2、加强寒假、春节期间车辆、人员出入校园的管理,确保校内正常的交通秩序;
3、食堂应安排值班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为保证假期间的学校安全,1月20日—2月22日,松江校区校园西门、北门关闭,保留开放南大门、北二门;
5、做好预防极端灾害天气条件下可能引发的学生滞留问题,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保卫、后勤、图书馆、社区办等部门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学校总值班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值班期间通讯联系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遇到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应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十二、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假期期间,如因部门责任不落实、管理疏漏、防范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保卫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