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之瑜等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索取号:102730305000-2018-0062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215

各单位、部门:

2018912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之瑜同志挂职国际交流处副处长、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赵静同志挂职金融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期为20189月至20192月,挂职期内参加校中心组等干部会议和学习,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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