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留学生办公室
沪经贸留办〔2020〕12号 签发人:邹囡囡
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
(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选拔工作即将展开,合作交流院校名单及选拔要求见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请示》,现根据相求启动选拔工作,请各学院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选拔工作。
关于该项选拔工作的补充要点:
1.定向学生选拔要求:指定学院选拔的项目,由学院按照规定自行完成选拔。
2.申报要求:各学院学生申请时,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上需注明申请的国家和学校(不可同时填报多所)。
3.操作流程:有关学生国际交流文件请参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暂行)》。
报名学生需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用表)》(附件2和附件3)。
4.时间节点和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最终报名汇总名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用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递交留学生办公室(古北校区博观楼410)。因选拔时间紧张,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截点上报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10月12日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www.whaleread.com/sis)进行公布。
5.已经通过学生处认定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申请海外交流助学金的,请填写《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
另:报名SAF及其他自费项目的学生,可直接与SAF或自费项目的负责老师对接,无需参加我校此次组织的统一选拔。
联系人:陈老师,52067325,古北校区博观楼410
报送材料邮箱:chenmengfei@suibe.edu.cn
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用表).xls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留学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