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102730201000-2023-0016发布时间:2023-05-26浏览次数:14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大规〔2023〕57

 



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 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本市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充分重视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校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的中期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估和趋势判断,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及时调整政策的着力点和工作的发力点,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和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的对策建议,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内容

(一)评估范围

学校十四五规划、校级专项规划、学院十四五规划,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评估重点

规划的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发展环境及下一步建议。

(三)评估时点

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任务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三、评估方法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应遵循突出重点、问题 导向、实事求是、科学统筹工作原则,科学设计、创新评估方法,通过综合评估与专题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国际对标与国内比较相结合、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注重成本效益分析和国内外标杆比较,可开展自评、课题研究、专家座谈、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样的评估工作,支持社会参与,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四、具体实施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上述评估要求和方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

(一)学校“十四五”规划评估

各部门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进行评估,填报《学校十四五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撰写所涉及部分的中期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二)校级专项规划评估

各校级专项规划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填报《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撰写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三)学院“十四五”规划评估

各学院针对学院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填报《 十四五学院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撰写学院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请于6月7日前将《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发展规划处,纸质版(1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

发展规划处将在各单位部门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撰写评估材料,完成评估工作。

提交材料具体包括:

    1.各部门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涉及指标和任务的《学校十四五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各专项规划的《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3.各学院规划的和《 十四五学院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学院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十四五学校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

2.十四五学校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

3.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模板)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朱心明   联系电话:677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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