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大规〔2023〕57号
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 “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本市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充分重视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校“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的中期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估和趋势判断,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及时调整政策的着力点和工作的发力点,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和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的对策建议,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内容
(一)评估范围
学校“十四五”规划、校级专项规划、学院“十四五”规划,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评估重点
规划的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发展环境及下一步建议。
(三)评估时点
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任务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三、评估方法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应遵循“突出重点、问题 导向、实事求是、科学统筹”工作原则,科学设计、创新评估方法,通过综合评估与专题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国际对标与国内比较相结合、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注重成本效益分析和国内外标杆比较,可开展自评、课题研究、专家座谈、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样的评估工作,支持社会参与,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四、具体实施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上述评估要求和方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
(一)学校“十四五”规划评估
各部门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进行评估,填报《学校“十四五”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撰写所涉及部分的中期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二)校级专项规划评估
各校级专项规划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填报《“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撰写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三)学院“十四五”规划评估
各学院针对学院“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填报《 “十四五”学院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撰写学院“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请于6月7日前将《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发展规划处,纸质版(1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
发展规划处将在各单位部门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撰写评估材料,完成评估工作。
提交材料具体包括:
1.各部门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涉及指标和任务的《学校“十四五”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各专项规划的《“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3.各学院规划的和《 “十四五”学院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和《***学院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十四五”学校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
2.“十四五”学校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表
3.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模板)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3年5月23日
( 联系人:朱心明 联系电话:6770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