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2015年12月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通过 根据2023年8月22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修正).pdf
各单位、部门:
高校章程是落实依法治校和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依据,是履行高校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引领高校改革发展、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
学校章程自2015年12月4日核准以来,在保障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要求,学校启动章程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章程修正案,经法务审核、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报市教委核准。
2023年8月22日,市教委下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沪教委法〔2023〕18号),对学校章程予以核准。现将新修订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行废止。学校新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章程生效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应遵照本章程有关内容予以修订或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2015年12月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通过 根据2023年8月22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修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