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我校校园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园文化创新发展项目的立项工作。
今年将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使命要求,以挖掘特色和塑造品牌为核心,进一步弘扬学校精神,打造富有学校特质的文化产品,激发校园文化的创新发展活力,提升文化育人实效。为做好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一)定向委托类项目
经前期充分酝酿协商沟通,定向委托项目为:
1.上经贸大应用经济学学科发展史(国际经贸学院)
2.校园文化之旅(会展与传播学院)
(二)自主申报类项目
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自主申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基于项目申报基础和实施方案的成熟度,遴选的项目将分为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予以资助。
二、申报内容
(一)主题宣传教育项目
围绕学习宣传二十大精神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新时代劳动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师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活动。
(二)传统文化教育项目
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开展的文化传播、学习活动;提升师生的民族文化素养,激发爱国情怀的活动;以及其他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传统文化教育项目。
(三)学校精神传承项目
以弘扬学校精神为主题的原创故事、原创音乐、原创话剧、微电影、文化地标图册等校园文化产品创作活动;校训精神文化涵育活动;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四)特色文化创建项目
体现所在单位鲜明的文化积淀与文化追求,与学科特色、单位特点紧密契合的校园文化项目。
(五)环境文化建设项目
营造具有强烈人文气息的现代化校园环境文化项目,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及人文精神,构建师生共同发展、充满生机活力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申报原则
(一)可行性。申报项目内容符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要求,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体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具有较强操作性。
(二)创新性。申报项目需要立足校园文化建设实际,在总结凝练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积极开创新的领域,有理念、内容、载体、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具有思想性和可持续性。
(三)实效性。申报项目须结合学校文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切合师生需求,体现育人功能,促进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
(四)自主性。所在单位具有独立自主完成申报项目的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可根据申报范围自主设计主题进行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1-2项。
凡有意申报者,请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文化创新发展项目申报表(2023年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haiyuanyuan@suibe.edu.cn,邮件主题:2023年度校园文化创新发展项目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周五),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五、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项目立项
4月下旬,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若干立项项目,并给予经费资助。定向委托类项目1万元/项,自主申报类项目中重点项目0.5万元/项、培育项目0.3万元/项。项目一经立项,先行下拨预算经费的60%。
(二)项目中期检查
为确保项目推进实效,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将于10月组织中期推进情况评审。评审结果为优秀的,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开支情况追加资助经费;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全额下拨预算经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取消项目资格,预算经费不再续拨。
(三)项目结项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将于12月组织开展项目结项工作,汇编整理各项目组提交的结项报告及有关支撑材料,对优秀项目加强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
(四)经费管理
资助经费以财务报销形式(限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分两期支付,立项单位需确保资助资金用途合理、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文化创新发展项目申报表(2023年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联系人:柴媛媛 联系方式:13564530243,6770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