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主题教育关于办实事、解民忧的要求,顺应国家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放管服”精神,方便师生获取、保存和使用发票,节约审批时间以及邮寄成本,决定全面推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水平。现将开具电子发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6月6日起,启用电子发票线上审批和开具。
二、线上优点
1、老师不必再手工填写《预开收据(发票)申请单》,改为个人线上申请,领导线上审批,无纸化流转。
2、电子发票交付快捷,无纸化形式更易存储和传递。
3、线上申请和签批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
三、申请路径
1、电脑端:校园网一网通办登录——财务系统——线上审批——事前申请-发票开具。
2、手机端:企业微信APP——工作台——财务大厅(新版测试)——发票申请。
四、签批路径
1、电脑端:校园网一网通办登录——财务系统——线上审批——我的事项(待办事项)。
2、手机端:企业微信APP——工作台——财务大厅(新版测试)——微门户(待办)或手机企业微信财务大厅的推送信息,点击链接进入。
五、温馨提醒
1、目前上海地区尚未全面开放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专用发票采用线上申请、线下开具和交付。
2、电子发票,其基本用途、法律效力、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发票相同。
六、联系方式
张召贺67703965;泮静怡 67703037。
附件: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财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