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努力为一流人才汇聚和实现价值创造更好的宜居条件、安居环境,上海市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现面向我校有实际住房困难的人才开放专项供应和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我校有实际住房困难的在职教职工(在编人员、人事派遣人员、劳务派遣A岗人员)。
(二)租房类别: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投资人才公寓。
(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服务平台及房源情况简介:
(一)人才安居服务平台供应的房源采用“按批次专项供应”模式,每年开展若干批次专项供应,提供的租赁房源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投资人才公寓两类,租赁价格略低于市场租赁水平,根据项目区位、房源类型、装修配置标准不同分别定价(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请流程:
步骤 | 内容 | 截止时间 |
1 | 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 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 | 根据所在单位(部门)具体通知要求 |
2 | 各单位(部门)汇总需求后 报人事处 | 2023年3月24日 (星期五)12:00 |
3 | 申请人在服务平台选择意向房源 (账号由人事处设置并提供) | 2023年3月27日 (星期一)12:00 |
4 | 学校统一上报 | 2023年3月28日 (周二)12:00 |
5 | 上级相关部门统筹调剂房源 | 待相关部门通知 |
6 | 签订集体框架协议 | 待相关部门通知 |
7 | 个人租赁确认 | 待相关部门通知 |
请各单位(部门)汇集申请人需求后,填写《安居专项住房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
(联系人:刘娟,电子邮箱:olive_liu@suibe.edu.cn;
电话:6770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