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102730202000-2023-0005发布时间:2023-09-29浏览次数:134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分类指导的精神,有效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充分了解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

(三)具备5年或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实务工作经验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博士学位获得者可放宽至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中层或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与指导研究生领域相关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其他聘任资格由各专业学位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

(四)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有能力并保证一定时间对学生实习和实践进行指导,协助校内导师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

(五)在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行业产业导师的相关工作。

二、聘任程序:

(一)申请者如实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审批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报聘任学院。

(二)聘任学院对申请者的实践水平、业务成绩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批准。聘期三年。

(四)聘任学院于202310月30日前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聘任人员汇总表”(附件3)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审批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聘书外壳和内芯由聘任学院向研究生院申领,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自行颁发。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  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审批表

        3.专业学位研究生聘任人员汇总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927

 

(联系人:郭彦辉;联系电话:67703180;邮箱:guoyanhui@s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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