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我校就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
我校科研处下发《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沪经贸科(2024)4号,核查工作分“个人自查、二级单位核查、科研处复核”三阶段进行,在全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我校撤稿论文情况。
二、完成情况
学校所属教研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全体师生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和全面梳理,二级单位提交了核查情况报告,按时完成了自查工作。经自查,我校未发现论文撤稿及有问题需要主动撤稿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科研诚信工作,尤其是论文撤稿等学术不端行为,展开以下举措:
1.重视科研评价改革。自2023年下半年至今,学校正在开展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换届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相关科研文件修订暨征求意见工作。聚焦“科研诚信”,2024年学校将继续推进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创新,修订完善我校预警期刊名单,修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沪经贸大办〔2019〕265号)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规程》(沪经贸大办〔2019〕277号)。
2.依法依规,加强执行力。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加强学术道德规范规定》(沪经贸大办〔2018〕29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3.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和长效机制。发挥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双组长的领导职能,压实主体责任。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作用,确保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协同推进。通过日常投诉机制、主动核查机制和专项案件等方式加强科研诚信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学术诚信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协同聚力,让科研诚信深入到每一个教师、学生心中,并落实到行动上。
特此报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