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6号)相关要求,学校启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之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学校本科专业认证和评估、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激励计划考核等工作的数据来源,也应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评估、分类评价和办学质量画像与监测预警等工作。按照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统一部署,教育部正在建设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构建互联互通的部校数据中枢节点。2025年,教育部将全面依托部校数据节点,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开展数据动态采集。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分工协作,高质量完成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二、统计时间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时间分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
1.自然年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学年统计时间为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3.时点统计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三、采集方式与要求
1.各责任部门须落实到位,指定专人(一名为责任领导,一名为数据填报工作人员)负责数据采集、审核和整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往年数据填报人员如有变更,请填写“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前将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2.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管理人员要按照《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的内涵说明和填报要求,采集数据并对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全面。
3.各教学单位根据责任部门相关要求,上报数据,做好相关数据支撑材料。负责往年数据填报人员如有变更,请填写“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前将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4.各责任部门于10月21日(星期一)前完成所负责指标的数据采集、审核和支撑材料的整理,并将所有经责任部门负责人确认的数据电子版交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5.学校对各部门、各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6.学校将审议通过的数据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节点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特此通知。
附件: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管理人员信息表
3.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模板(202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溢炜;联系电话:67707005;E-mail:zhangyiwei@suibe.edu.cn)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doc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管理人员信息表.doc3.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docx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模板(202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