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户口转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浏览次数:6607


一、非全日制2017级研究生

不办理户口迁移

二、全日制2017级研究生

1户口是否迁移遵循学生本人意愿。若决定户口迁移至我校集体户的,请凭我校6月上旬寄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至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学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上交保卫处,逾期将不再办理。如将户口迁入我校,按规定,在校期间户口将不能迁出(退学、转学或开除学籍除外)。

2户口迁到学校的,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六个月左右,期间不能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手续。

3学校户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4本科在上海就读的外地学生,若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实行网上迁移,只需在新生报到时递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并手写注明本科高校所属派出所。在报到当天到保卫处迎新点说明情况。本科在松江大学城七校就读,且户口还挂靠在学校集体户的,只需在报到当天到保卫处迎新点登记本科就读学校。请同学们务必做好登记工作。

5定向、上海市户籍新生(不包括集体户)不必迁移户口。

6请仔细校对迁移证上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及身份证号是否有误;籍贯、出生地须写到省、市、县一级;“农业”、“非农业”或“家庭户”印章务必清楚。(如当地已取消户口类别,则不用注明“农业”、“非农业”或“家庭户”,但请相关部门加以说明)

7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021-67703495。或者关注保卫处官方公众号:平安上经贸大,并留言咨询,会及时回复您的问题。

平安上经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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