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全体研究生:
现将“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本学期课程网上选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完整阅读通知中的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内容,以免后续操作不当影响课程修读及成绩评定):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学生和导师在10月27日前协商确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名师讲座、社会实践(专业硕士实践项目名称以培养方案为准)为必修项目,选修课请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学分进行选择,不能少选,最多可超过规定选修学分1分。
2、学生在10月23-27日上网提交“个人培养计划”,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研究生院主页,点击页面右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直接使用地址:http://210.35.74.216/pyxx/login.aspx),用户名密码为学号。点击左侧“个人信息”下第一项“学生学期注册”,点击“提交注册”。
(2)点击左侧“个人信息”下的“个人信息查询”,确认个人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如学生发现网上信息与实际不符,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3)点击左侧“个人信息”下的“个人信息修改”,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在中文姓名后的空白框处填写“英文名称”(例如,中文名李建设,英文名Jianshe Li),选择“导师”,修改“学制”,最后点击“提交”。
(4)点击左侧“个人信息”下的“登录密码修改”,修改密码。
(5)点击左侧“培养管理”下的“提交培养计划”,根据与导师商量后的结果进行网上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注意,部分专业的学位基础课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选择(具体请仔细阅读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其他必修课无需选择,系统已默认选定,学生只需选择选修课,且只能选择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不能选择其他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所选课程确定无误后按“保存”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后点击左侧“培养管理”下“培养计划查询”进行再次确认。
(6)关于法硕(法学)、法硕(非法学)和国际商务专业选修课的特别提醒
法硕(法学)和法硕(非法学)的专业选修课实行模块选课,学生必需在选定的某个模块内选足学分,不能跨模块选课。
国际商务“专业选修课”分4个方向,学生只能在一个方向中选课,“公共选修课”可在中方专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给定课程中任选,但第二外语(商务法语或商务日语)课程中,只能选修一门语言课程。如欲获得RMIT硕士学位的同学必须选修“中外合作模块”中的12门课程。
注意:个人培养计划提交后即不可更改,请同学们在提交前仔细确认,不要选错。“提交培养计划”页面右上角的“添加非学位课程”请不要点击。
(6)因部分选修课不足开班人数而取消,研究生部10月31日在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不开设选修课”,请学生按时查看,并请涉及学生与导师协商后在10月31-11月3日再次上网补选。
3、学生在11月4日-6日填写纸质版的个人培养计划(请注意:纸质版的个人培养计划须与网上个人培养计划保持一致,相关表格学生可到研究生部网站的下载专区中下载),一式四份,学生和导师签名后由学生在11月7日前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在11月13日前交研究生部一份,其余三份由学生、导师、学院分别留存。
二、本学期课程网上选课
学生提交网上个人培养计划后,须在10月23-27日对本学期的课程进行选课操作(注意:非本学期在读课程不要选),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左侧“培养管理”下的“学生网上选课”。右边页面将显示培养计划中已开课的课程列表,选择个人培养计划中第一学期的课程,点击右侧“选课”,提示选课成功,表示这门课程已成功选择。请注意:有些课程开设了多个教学班,请正确选择自己的教学班。选课结束后点击“选课结果查询”和“学生课表查询”,确定本学期课程时间地点等信息是否正确。如选课错误或漏选课程,将影响老师登录成绩,请学生选课结束后认真核对课表。
注意: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选课规定》,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如因漏选和多选课程而产生的课程零分,须于再次正常选课并修读相应课程合格后,方能覆盖。
2、如在进行选课结果查询和核对课表时,发现选课操作有误,请于11月1日前至研究生部(德政楼108)进行修正,逾期不予处理,因未进行及时修正而影响成绩的后果,自行承担。
3、除第一学期课程的选课工作在10月底进行之外,其他学期的选课工作均在开学前一周进行,每学期选课前,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个人信息”,提交网上注册,再点击“学生网上选课”选择当学期的课程,生成课程表,研究生部将不再另发课程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映霞 巩丽萍
联系电话:67703624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