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正式开展。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沪经贸大办〔2017〕291号),学校将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毕业后2年内)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奖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全日制研究生(含毕业后2年内)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
二、奖励要求与标准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沪经贸大办〔2021〕134号)予以资助。
三、证明材料
成果认定需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一) 成果信息
1.国内核心期刊论文:论文全文(可通过中国知网查询的国内论文无需提供索引证明);
2.国外核心期刊论文:论文全文以及由上海图书馆等单位开具的索引证明;
3.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主管部门发文及获奖证书(限“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涵盖的主题赛事,官网https://cpipc.acge.org.cn)。同一赛事项目,不能与我校学工部的“学生竞赛奖励”重复获评。
(二)作者信息
以上各项成果证明均须含有研究生及所属单位信息。以通讯作者申请成果认定的,需同时提交作为通讯作者的有关证明。赛事项目由队长或负责人进行申报。
(三)曾获科研资助情况说明
各申报成果均须附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出具的曾获我校科研资助的情况说明,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各学院应如实将申报成果曾获科研处或学院资助的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奖励原则与流程
本项资助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
(一)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请人(须为研究生本人)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1.纸质材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5);成果证明材料。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1份。
2.电子材料:请参照表单https://jsj.top/f/NM3vOd 说明,进行填报。
(二)学院负责核验成果原件,对成果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11月12日(周二)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具体报送情况进行复审,公示奖励名单,公示结果报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长批准。
(四)奖励名单公示期满后,奖励将发放至研究生银行卡中。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谭海桢老师:67702120 办公室:德政楼109
附件:点击校园云盘链接获取
https://cloud.suibe.edu.cn:443/link/0C8671EE8DCEC7B4E5503802CF3C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