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盲审工作启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2025届拟毕业研究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送校院两级盲审,进行校内外同行评阅。同时通过校院两级盲审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为进一步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学位论文评审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学位论文评审效率,自今年始,我校将启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学位论文校级盲审工作,评审专家扩展至该平台全国专家库

为做好工作保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53月及20256月全体拟毕业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20253月拟毕业研究生:学院应于20241211-31日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将盲审材料上传至送审平台。

220256月拟毕业研究生:学院应于202541-15日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将盲审材料上传至送审平台。

3、上述第1项和第2项的日期要求为学院上传送审平台的截止时间,而非学生提交学院学位论文的时间。学生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稿的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院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学生提交学院的材料请按照附件1学生论文提交方式”和附件2系统操作手册”的要求上传至指定平台,并经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

三、抽检方式

研究生院按照“随机抽检+重点抽检”的原则,抽取约45%的学位论文送审。重点抽检范围包括:近五年出现学位授予质量问题的学位点、新聘导师和新增学位点首届研究生、提前或延期答辩研究生、非全日制和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论文等。

四、评审结果处理

1、被抽检的学位论文由两位送审专家初评,两位专家评议均无异议的,毕业研究生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2、当初评结果存在一位专家有异议,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可增送一位专家盲审。若增评结果无异议,研究生可根据初、增评专家评议书修改学位论文,经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正常参与本轮学位论文答辩。

3、若增评结果有异议或初评结果存在两位专家有异议,研究生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须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新撰写学位论文,并最少六个月后方能再次申请答辩。

请各学院、广大毕业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对于学位论文质量予以重视。论文送审前,学位论文应已通过答辩前学术不端检测等前置环节。

特此通知。

附件1:论文信息汇总表与附件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2:系统操作手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研究生院

2024123


附件1:论文信息汇总表与附件内容填写注意事项.docx附件2:系统操作手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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