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2016年设备报废申请将在上半年进行,现将今年设备报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12日。逾期2016年内不再受理。
二、设备报废年限: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台式或便携式计算机使用满七年后(即2009年12月31前购买)可申请报废,其他设备使用满十年(2006年12月31日前购买)可申请报废。但是,虽达到报废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不能申请报废。未达到使用报废年限的设备无法进入报废程序,不在2016年报废受理范围之内,必须妥善保管。
三、申请设备报废的单位、部门请在校园网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报废中提交申请,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资产管理处审批。
四、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部门接到报废申请表后,将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核对申请部门所提交的报废申请表中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核对结果进行现场实物验收。验收合格后,需提交纸质版材料,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资产处存档。
五、具体报废流程请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时伟
联系电话:67703687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