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处尽快出台《采购实施细则》,细则未出台前仍按现有办法执行。 2、合同审批的3个项目,需补写书面说明 (1)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国际商务研究》期刊排版印刷; (2)体育部:文告设计与制作 ; (3)国际交流学院:2018年上海暑期学校大洋洲项目文化体验活动。 3、会议同意图书馆新馆家具采用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图书馆组织人员选择4家以上具有政采资质的候选单位,由服务商遴选小组选定三家,然后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三方比价。 4、新建图书馆报告厅LED项目,经财政批准后进行重新招标。 5、建立遴选服务单位库,不定期的进行单位遴选,对于入围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设定相应服务等级。另外,所有为学校服务的第三方单位, 设定提供服务期限,做的好一直在服务商库里,做不好的随时剔除,并且在遴选文件中要明确标明。 6、零星修缮5万以上的全部在采购准备工作启动前,请预审单位简单审核一下单价。 7、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2个项目,需要提交单一来源说明。分别为: (1)后勤处,新生体检胸透视检查; (2)宣传部,“与经典同行”2018上海大学生阅读马拉松赛。 8、服务商资格入围在原先已公开招标入围单位基础上,再增加前一次公开遴选。 9、采用“三方比价”方式的,资产管理处不推荐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4家以上供应商,可以会同资产管理处确定3家比价单位,比价时使用单位不参加,由比价小组进行三方比价。 10、电子集市采购项目每周五在会上做通报。 11、关于货物和服务类2万以下或工程类5万以下的采购项目,合同相关事项 必经资产管理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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