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拟公开遴选用车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用车服务机构入围公开遴选项目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入围机构数量:依据报名情况及专家评分确定
4. 项目内容:入围用车服务机构将为市内采购人日常出行车辆使用,涉及正常教学、科研、实习、集体活动等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可分为零星用车(含配备专业驾驶员)以及车辆租赁服务(不含驾驶员)等。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服务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生产人员,具备项目所需要的技术与售后服务能力;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6. 本项目面向中、小和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法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法。
2. 凡愿参加遴选的服务商请于2019年8月2日前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公开遴选服务商报名登记表》,并通过Email把报名登记表发送至706693832@qq.com,并自行下载公开遴选项目文件。
四、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19年8月9日下午4:00前密封送至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乐群楼308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67702132, 邮箱:706693832@qq.com
六、备注
1、入围服务商与采购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作协议。
2、入围服务商获得服务资格并不意味着服务已经售出和一定拥有业务。
3、在执行具体项目前,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从入围的机构名单中具体确定服务商。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