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松江校区学生社区给排水管网、道路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招投标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828

项目概况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松江校区学生社区给排水管网、道路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20212057

项目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松江校区学生社区给排水管网、道路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松江校区学生社区给排水管网、道路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采购(注:本项目分两年进行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2、 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 投标人(从2018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4、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5、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至 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5日起至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招标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5日起至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7、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8、 本招标公告的有效期至2021年03月22日止。

9、 投标人购买中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3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0、 开标携带资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7702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 021-62091273*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  021-62091273*8004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103/t20210315_160246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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