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刘凌: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升上海利用外资能级

发布者:龚衍恺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74

上海作为外资投资首选地和聚集地,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系统化深入推进高水平全方位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能级。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上海作为外资投资首选地和聚集地,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系统化深入推进高水平全方位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能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以可持续能源融资为先导培育高质量利用外资增长极


以高水平全方位制度型开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国际投资项目,开发和开放上海可持续能源融资的国际金融枢纽功能。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能源安全的同时,开发和开放可持续能源融资市场和平台,支持全球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可持续能源,促进和便利可持续能源的投资和技术转让。开发和开放与公共部门和多边金融机构合作的国际促进和协作机制,降低可持续能源项目的资本成本。通过可持续能源国际投资促进和便利化等制度型开放,加强全球和区域伙伴关系,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以双向制度型开放推进国际投资协同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中资企业和机构跨国经营,以中资企业国际化带动高能级外资引入,有序放开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国际投资,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供投资便利化、投资保护、投资促进和投资自由化,带动国际投资协同发展。二是提升各类区域经贸协议国间平台的国际粘合度。提升平台的成员国间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交流层次,以及常设机构和常设展会的级别,大力发展国际双向投资交流中介,丰富平台资源,提升国际投资协同发展能级。

以全方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


一是围绕产业链韧性和创新链自主性,通过全方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在国民待遇、高管与董事会、最惠国待遇和业绩要求等方面缩短负面清单,吸引外资,优化产业创新生态。二是围绕新兴技术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布局“卡脖子”“专精特新”等领域的外资引入,优先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吸引外资研发和资本要素,打造战略并购、股权投资、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和资本市场投资等业务驱动的产业创新生态布局。

以系统化制度型开放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规则,系统化推进上海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前战略布局,为外资提供稳定且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平衡好开放与稳定的关系。制定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有序推进战略,制定妥善有序的投资、金融、贸易和创新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路径,先从自贸区和临港新片区开始,再通过构建高标准规则体系争取更高格局的区域投资合作,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和上海利用外资能级。

预估制度型开放风险,完善上海外资审查机制


尽快出台配套法规,对影响公平竞争环境、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的外资并购进行审查,采用与欧盟和美国外资审查机制对等的监管力度。制定外商投资提示性清单,确定审查的投资范围(非穷尽式):关键技术和军民两用产品,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材料,工业和粮食安全,敏感信息的获取等。


作者:刘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副教授

来源:《文汇报》2023-9-2411版,文汇理论/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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